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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北京郊区家庭旅馆发展的问题与对策
  资讯类型:国内新闻  加入时间:2005年5月27日9:34  
 

  北京市郊区具有发展家庭旅馆的诸多内部客观因素,如区位优势、与自然景观的结合度、当地的浓郁的风土人情对都市人产生的巨大吸引力等等。而且,农村家 庭旅馆产权清晰,十分有利于经营者创造力的发挥。

  因此,对于政府主管机构来说,在发展的对策方面,主要集中在外部环境的创造方 面。京郊家庭旅馆健康发展的对策:

  (一)针对监管失灵,政府要改变行政管理手段,借鉴成功地区的做法,出台适合家 庭旅馆的管理办法。

  在台湾地区,政府也推动民宿观光,以带动观光与农业发展的双赢策略。为此,“观 光发展条例”于2001年11月14日修正通过,提供了民宿(即家庭旅馆)设立的法源依据,“交通部观光局”并于12月12日公布了“民宿管理办法”,台 湾的民宿管理与推动发展正式启动。

   我们看到,在平谷区雕窝村,区、乡政府制订了灵活的政策,村民只要填写一张申请表,工商、物价、旅游等各部门就会联合上门勘察,条件齐备的,立即就能开 张,大大降低了家庭旅馆的进入门槛,目前的发展已经开始进入第四阶段。而在十渡西庄村,由于缺乏上级政府的政策倾斜,农户开办家庭旅馆没有特殊的政策支 持,面临着工商、公安,尤其是公安部门的严格管制,发展受到很大制约。

  因此,建议北京市旅游局联合工商、公安、卫生等部门,出台适合于农家家庭旅馆的 统一的标准,制订特殊的管理办法,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,其关键是要为农家旅馆的经营提供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,充分调动有经营能力者的积极性。

  (二)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。

  注册建立正式的行业协会,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
  1.代表经营者利益与行政主管部门打交道,降低经营户的额外成本。

  2.信息咨询、市场促销,降低每户的市场宣传费用,并且带动行业的网络化发展, 提升整体形象。
  
  3.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,反对不正当竞争,保证行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,还要维护低收入阶层的正当利益,例如可以收取适当的经营费用设立集体基金赖保 证社会经济的公平性。

  (三)当地政府应妥善处理“公共物品的使用问题”,避免潜在的居民矛盾

  十渡家庭旅馆赖以生存的根基是十渡的自然风光,而这一资源十一个完完全全的公共 物品。最突出的问题是养羊破坏植被的问题。

  (四)与景区建立互惠互利的联动发展关系

   农户家庭旅馆主要依靠周边的景区吸引旅游者食宿,因此,与景区的联动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。例如,目前十渡各个景区对于家庭旅馆的住客的优惠没有形 成制度,完全靠经营者之间的个人关系。这需要景区管委会与家庭旅馆合作社之间订立一个成文的协议,建立规范的互惠互利机制,使家庭旅馆与景区的发展相辅相 成。

  (五)正确处理标准化与保持低地方特色的关系
 
  农村家庭旅馆要进一步发展,进行一定的标准化,是必须的,尤其是在卫生、安全等基本方面。但是,地方特色作为农村家庭旅馆主要的吸引力,又需要予以保 持。不过在这方面,我们在调研的时候发现,随着竞争的加剧,一些优秀的经营者会自然地考虑到保持产品特色的问题,并且通过顾客关系、品牌建设,将产品特色 所带来的易被模仿的、短暂的竞争优势转换为品牌的、资本的长期竞争优势。因此,在农村家庭旅馆发展的过程中,政府主管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经营者提供一 个宽松的、有序的宏观竞争环境,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力。



 
 
文章来自:北京第二外 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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